四川出台贯彻意见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

来源: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:2024-07-15 浏览量:0 标签:

近日,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贯彻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贯彻意见》),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:

出台背景

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交通强国、海洋强国建设,指出“经济强国必定是海洋强国、航运强国”。现代航运服务业是加快建设交通强国、海洋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。

交通运输部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先后印发《关于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的意见》(交水发〔2014〕262号)等一系列政策文件,有效促进了现代航运服务业功能进一步完善,服务门类、业务规模不断拓展。

去年底,交通运输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、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交水发〔2023〕173号)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。为加快推进我省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,结合我省实际,厅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出台《贯彻意见》。

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

《贯彻意见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全面落实《指导意见》安排部署,坚持以推进现代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,以深化现代航运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以航运交易、信息咨询、航运金融保险、海事仲裁、航运人才、技术服务等为重点,着力补短板、优服务、促融合、强功能,加快建设长江上游航运中心,为打造国家综合立体交通极、加快建设交通强省提供有力支撑。

《贯彻意见》提出到2035年,形成功能完善、服务优质、开放融合、智慧低碳的现代航运服务体系,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现代航运服务产业集群,航运交易、金融保险、信息咨询、人才服务等服务要素加快聚集,口岸综合效率进一步提升,航运制度和政策创新加快,航运营商环境不断改善,市场主体更加壮大活跃,服务能级进一步提升。

主要任务

· 提升航运交易及信息服务能力

针对我省航运交易和信息服务功能不够完善、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,提出推动建设四川省航运交易中心、打造四川省航运交易信息平台、发展航运智库和咨询服务机构等具体工作措施。

· 增强航运金融服务效能

针对航运融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、航运衍生品发展滞后的问题,提出拓展航运保险业务、发展多种航运融资方式、放宽授信条件等具体工作措施。

· 强化航运人才保障

针对我省船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,提出完善人才培养模式、引进人才供给等具体工作措施。

· 提高航运技术服务能力

针对我省绿色低碳发展技术服务有待加强的问题,提出研发新能源船舶、强化船舶能耗数据管理等具体工作措施。

· 完善航运中心服务功能

针对航运中心功能发挥有待加强的问题,提出以重庆航运交易所和泸州航运贸易中心为平台,协同推进长江上游航运服务集聚区建设等具体工作措施。

· 提升航运基础服务能力

针对航运数字化发展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,提出加强智慧港口、信息技术应用等具体工作措施。

· 推动交旅融合立体发展

针对交旅融合发展不充分的问题,提出整体统筹打造水上客运航线、多维度同步发展等具体工作措施。

保障措施

为做好文件的落实工作,《贯彻意见》明确三项保障措施。

· 加强组织领导

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,结合实际研究出台支持政策措施,强化制度保障。

· 深化交流合作

鼓励各类航运服务机构加强交流合作。依托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建设,强化与重庆航运交易所的交流合作,积极参与国际航运服务。

· 加强宣传引导

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,大力宣传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取得的成效。